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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农经中心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永和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添加日期: | 2020-10-11 |
文 号: | 永政办发〔2020〕60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1 |
主题分类: | 农业 | 主 题 词: |
永政办发〔2020〕60号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和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临汾市农业局《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抓好全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分类处置,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为期3个月。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重点对合作社场所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造、装修,或未办理规划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原建筑物加层,彩钢加层等。对加盖彩钢房、私自加层的建筑,要立即停止营业(或使用),人员、物品全部搬离,强制拆除。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分成五个排查组,对各类型农业合作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排查组分组情况如下(合作社分类以主营类别为准):
种植类合作社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农经中心负责;
农机类合作社由县农机中心负责;
畜牧类合作社由县畜牧中心负责;
林业类合作社由县林业局负责;
农副产品服务加工销售类合作社县供销社负责。
四、强化问题整改。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直管”的要求,对排查农业合作社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抓紧整改。
1.加盖彩钢房、私自加层的建筑,要立即停止营业(或使用),人员、物品全部搬离,强制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要移送纪委监委部门处理。
2.对改变房屋用途的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用途;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督促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
3.对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设计负荷使用和违法增高扩建的建筑物,要坚决清理整顿,存在基础失稳、结构性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产权人、使用人对住房安全提出异议的,由产权人提供住房安全鉴定报告后方可使用。
4.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
5.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农业合作社,要立即停产停业,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加固或新建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后方可生产营业。
6.对既有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营业场所要立即停业整改,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营业;住宅小区要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对有碍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
7.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搭建的活动板房及其他简陋建筑物或构筑物,要立即停止使用,人员和物品搬离,强制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层层压实责任。农业、林业、畜牧、农机、农经、供销等各涉农生产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健全预防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全面深入排查农业合作社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置。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提升农业灾害防治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要与气象部门紧密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农情、灾情、土壤墒情等动态监测,强化基层信息报送,做到重要农情灾情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确保灾害预警精准、及时、有效。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生产技术推广,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各类政策性保险,切实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一旦发生农业灾害,要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4.健全完善农业领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方便实用的手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基础物资和动物疫苗、农药、植保装备等动植物疫病防控专业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做到防患未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
6.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从即日起,每周将《永和县建筑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底表》、《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及排查农业合作社营业场所建筑物正面照、侧面照电子版报县农经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孟红霞、李丽
电话:13935779446、18634722677
附件:1.永和县建筑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
动摸底表
2.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计表
3.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问题台帐
附件1 | |||||||||
永和县建筑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底表 | |||||||||
排查统计单位(盖章): |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统计项目 | 摸底情况 | |||||||
*1 | 产权人(如产权人为个人请注明户主姓名;如产权人为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及下属单位名称) | ||||||||
*2 | 房屋地址 | ||||||||
*3 | 建筑面积(㎡) | ||||||||
*4 | 建筑性质(居住房屋、营业性用房、生产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等) | ||||||||
使用情况及营业许可情况 | |||||||||
*5 | 建筑是否合法 | 有无土地使用证(如有土地手续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村委或法人单位印章) | |||||||
是否符合规划 | |||||||||
是否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 |||||||||
*6 | 建成时间 | ||||||||
*7 | 结构形式 | ||||||||
*8 | 建筑层数 | ||||||||
9 | 维护管理情况 | ||||||||
10 | 房屋安全隐患情况 | 房屋地基下陷及现状沉降情况 | |||||||
房屋周边是否存在边坡垮塌 | |||||||||
是否存在房屋墙体裂缝及开裂情况 | |||||||||
墙体抹灰及装修脱落情况 | |||||||||
承重墙体是否倾斜 | |||||||||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 |||||||||
是否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 |||||||||
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加层 | |||||||||
是否存在擅自对地下空间及周边进行开挖 | |||||||||
是否存在其他结构安全隐患 | |||||||||
11 | 人员密集型场所排查情况 | 是否有消防设施 | |||||||
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 | |||||||||
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 | |||||||||
*人员密集情况(如教育、培训餐饮、娱乐、会议) | |||||||||
房屋管道(水、热、气)管线运行情况 | |||||||||
12 | 危房隐患治理情况 | 是否进行隐患治理 | |||||||
有无隐患治理计划 | |||||||||
13 | 危房动态监测情况 | 是否落实监测人员 | |||||||
是否编制监测方案 | |||||||||
是否按要求开展监测 | |||||||||
14 | 是否经过房屋安全鉴定及结果 | ||||||||
15 | 本次排查意见 | ||||||||
审核人: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填报说明:本表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填报汇总,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的是必填项。 | |||||||||
附件2
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计表 | ||||||||||||||
排查单位(签字盖章 ) | ||||||||||||||
序号 | 排查内容 | 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数量(户、栋、个) | 已整改数量(户、栋、个) | 未整改数量(户、栋、个) | 涉及违法占地(起) | 涉及违法建设(起) | 涉及违规改造和装修(起) | 涉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起) |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个) | 存在加盖彩钢加层数 | 房屋结构存在楼板楼数(预制板) | 是否采取A级保温板保温 | 备注 | |
1 | 既有房屋建筑 | 农民自建房 | ||||||||||||
2 | 公共建筑类 | |||||||||||||
3 | 生产经营类 | |||||||||||||
4 | 城镇居民自建房 | |||||||||||||
5 | 城镇老旧小区 | |||||||||||||
6 | 直管公房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3
永和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 |||||||||
单位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问题分类 | 问题概要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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