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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添加日期: | 2020-11-01 |
文 号: | 永政办发〔2020〕63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1 |
主题分类: | 灾害防治 | 主 题 词: |
永政办发〔2020〕63号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覆盖全县,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普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的普查总体方案,县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并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普查系列成果。
(三)规范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确保此次普查工作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永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 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佳佳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冯建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清泉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任文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永明 县工信局局长
王丽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润平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局长
周长斌 县住建局局长
李永正 县卫体局局长
蒋俊彦 县教科局局长
冯华平 县统计局局长
王 琪 县林业局局长
白对红 县气象局局长
任清平 县交通局局长
刘永胜 县水利局局长
高向晖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志刚 桑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秦睿鹏 芝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永亮 坡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何文平 打石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毛海涛 南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冯海强 交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郭若桥 阁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建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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