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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4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拟在我县坡头乡岔口村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800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每亩1500元。项目改造补助资金为12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山地、坡地、小块地的改造和道路连通。一是土地平整,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其中耕作田块修筑以田块归并整理、缓坡化改造、坡改梯为主,耕作层地力保持主要以改造过程中的表土保留为主。二是田间道路建设,包括道路边沟、排水沟等必要的设施。项目支持的工程费用实际投入不得少于省级补助资金,资金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应及时用于扩大改造面积。
二、申报条件
1.突出“宜机化”主题和耕地属性,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主要改造对象。
2.承担主体需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同时拥有改造资金差额自筹的能力。
3.承担主体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且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自愿承担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能积极主动参与农机推广公益活动。
4.承担主体为永和县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评选方式,原则上择优确定1个承担主体。
三、申报承担主体需提交资料
1.报名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9日下午6点前
报名地点:永和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干玉源 联系电话:18634716066
永和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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