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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永和县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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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加强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四条等相关规定,现将县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2023年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信息表.xlsx


永和县人民政府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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