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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23〕27号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永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永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中心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人,县仲裁庭庭长兼土地仲裁办主任、县农村农民代表(1名)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联合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负责指导、监督、管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仲裁工作;聘任专职和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处理本委员指导督促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和制定调解仲裁规则和办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干国强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县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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