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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22
文     号: 永政办发〔202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4-22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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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永和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2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源头削减为基础,以严格管控为抓手,以强化治理为保障,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充分运用政策、管理、市场、技术等手段,努力开创全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主要污染指标持续改善。

2、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大气环境改善约束性指标任务。

3、完成省、市生态环境下达的其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抓治理抓提升,降低工业排放污染

开展“创A退D”行动,对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组织重点行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创建A级和引领性绩效企业,减少D级和非引领性企业数量,提升工业企业整体环境治理水平,9月底前完成;未完成的D级企业秋冬季期间全部停产整治。对生产工艺落后、治理设施简陋、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淘汰退出。(县工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重管控重细节,降低夏季臭氧污染

4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夏季臭氧综合管控方案。对全县涉VOCs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指导企业制定VOCs治理提升一企一策,5月底前基本治理完成。对全县涉喷烤漆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分类制定管控方案,实施精准管控。加快全县中石化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工艺改造,未完成的自5月1日起实施加严管控。开展城区下水管网异味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强化城区建筑装饰、道路维护等涉VOCs源排查管控。(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盯供热盯散煤,降低冬季散煤污染

改进农村地区采暖方式,推广农村新建住宅地暖建设。8月起,不间断开展散煤、燃煤设施和柴禾三清零10月底前动态完成。(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县发改局、相关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换设备换能源,降低柴油车辆污染

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柴油货车、国六重型燃气车联合执法,有效提升柴油货车和国六重型燃气车排放达标率。严格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管理,严禁使用未备案登记、未悬挂号牌、未携带信息采集卡、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稳步推进渣土车、公共服务车辆替换工作,鼓励进出城区渣土车辆、城区新增公共服务车辆全部使用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县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严标准严要求,降低区域面源污染

细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测颗粒物浓度,全面强化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制定施工工地绩效分级办法,对各类工地实施分级管理。重点区域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清洗作业,沙尘高发时段加密清洗频次,减少城区扬尘污染。持续加大重点公路和城市道路湿扫清洁力度,对城区及周边道路实施“以克论净”。扎实推进国省道路两侧商铺、单位门前扬尘治理,实施县城周边国道、单位门前硬化、净化、绿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对城区裸地进行再排查,全面建档入册,针对性开展整治,加大城区周边五堆治理,减少扬尘排放。继续开展县城餐饮从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提标升级,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源头控制油烟污染。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推进就地还田,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抓错峰抓减排,降低重点时期污染

9月底前,修订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企业类型和减排内容。结合企业装备排放水平,科学制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10月起施行。强化重点时段督导检查,依法严查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的实施提级问责,确保重点减排措施落实落地。(临汾市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县大气办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负责,一把手亲自推动,一把手亲自检点,针对工作计划中相关内容,结合各自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二)强化工作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实施一线作战,全力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大气办定期开展调度,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三)严格考核问责全面实施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质量双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临汾市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等规定,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相关单位、个人实施考核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监管人员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及新媒体的作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整治攻坚的社会合力

  政策图解:【图解】关于印发《永和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 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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