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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永和县2022年“一揽子”综合保险 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2-04-11
文     号: 永政办发〔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2-04-1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主 题 词: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1243”发展思路实施生命健康保障工程,农民增收保障工程等,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兜牢民生底线,有效防范社会风险,筑牢高质量发展基本盘结合区域实际,针对防贫保障保险、农业生产保障保险、生命健康保障保险等24项险种制定本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贫保险、农业保险、健康保险为抓手,兜住脱贫户、三类户人口的收入底线,保障实现脱贫人口不返贫,脱贫无忧零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实施范围

所有持有永和户籍人员(以脱贫户、三类户等特殊救助人群为重点)及在永和县域内工作及旅游考察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揽子综合保险是指以防贫保障险为基础,农业生产保障保险、生命健康保障保险多险种的组合。

(一)防贫保障保险(脱贫户+三类户)

保险责任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升学等导致脱贫户、三类户超额支出,其他N险种赔付后还未达到省公布的脱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线,进行差额补偿(2022年度我省6500元,如发生返贫,补足差额至6500),以此保障脱贫户、三类户人口正常的生产生活,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脱贫无忧零风险。按永和县脱贫户17705人、三类户中的非脱贫户386人,共计18091计算(数据由县乡村振兴局提供),每人保费16元,预计补贴保费为289456元。(牵头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二)生命健康保障类保险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救助保险(具有永和户籍、在永和县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及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非永和籍人员)

保险责任为:居民传染病救助保险及应急费用补偿,守护公共安全、一元民生计划,即永和户籍人口为保障对象,以每人1元保费的标准,进行全县统保。以全县65185人口计算(数据由永和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提供),预计政府补贴保费为65185元。(牵头部门:县卫生和健康体育局)

2.独生子女父母大病保险(具有独生子女证件的永和籍人员)

保险责任为:为永和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提供大病补充、住院津贴及意外保障。以每人833.56/年保费标准,按县卫体局提供名单1481人口计算,政府预计补贴保费123.45万元。(牵头部门:县卫生和健康体育局)

3.基本生活费用险(脱贫户+三类户)

保险责任为:因自然灾害导致救助对象饮食、饮水等基本生产生活物资的损毁。保险金额1000/人,每户保费10元,按脱贫户6481户、三类户中的非贫困户154计算,预计补贴保费为66350元。(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4.身故丧葬险(脱贫户+三类户)

保险责任为:自保险期开始之日起,因罹患疾病后身故。保险金额5000/人,按脱贫户17705人、三类户中的非贫困户386人,共计18091计算,每人保费2.5元,预计补贴保费为45227.5元。(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5.家财险(脱贫户+三类户)

保险责任为: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房及财产受损。保险金额30000/户,按脱贫户6481户、三类户中的非贫困户154计算,每户保费31.5元,预计补贴保费为209002.5元。(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6.全民意外险(全县居民及永和驻村帮扶工作人员)

保险责任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费用或者见义勇为导致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障最高限额165000/人,每人保费40元,按65185人计算(按户籍人口),县级预计补贴保费为2607400元。

其中: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每人保额60000元;

附加意外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意外医疗费用每人保额为5000元;

附加见义勇为:每人保额为100000元;

附加旅游期间意外险:在永和县旅游期间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造成人员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33000/人,其中:身故、伤残每人保额为3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每人3000元。

附加永和驻村帮扶工作人员意外险:(包括在永和从事驻村帮扶工作的所有人员)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造成人员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33000/人,其中: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每人保额30000元;附加意外医疗费用每人保额为3000元。

附加非永和籍在永和工作人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导致身故、残疾的,每人保障金额60000元,每人意外医疗费用保障金额5000元。(牵头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7.综治保险(全县城乡居民)

保险责任为:城乡居民安全、财产保障保险,附加现金、金银珠宝盗抢保险。保险金额城镇户籍50/户,农村户籍10/户,按永和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提供数据25075户计算,预计补贴保费为465550元。(牵头部门:县政法委)

(三)农业生产保障保险

A.种植类保险

1.玉米保险

保险责任: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

2)泥石流、山体滑坡;

3)病虫草鼠害。

   保险玉米发生以上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下列标准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旱灾损失率达到50%

2)病虫草鼠害损失率达到50%;

3)除旱灾、病虫草鼠害外其他保险责任损失率达到30%

保险金额360/亩,费率:7%,保费25.2元。按全县玉米种植面积20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5%,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25.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保费减免)

保险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抽穗期

每亩保险金额×50%

灌浆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中央政策性险种补贴比例:

玉米:中央45%;省25%;市10%;县5%,农户自负15%。补贴金额为中央11.34元;省6.3元;市2.52元;县1.26元;农户自负3.78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2.马铃薯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雪)灾;

2)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

3)由于旱灾、病虫草鼠害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400/亩,费率:6%,保费24元。按全县马铃薯种植面积1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5%,县级补贴保费1.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保费减免)

保险马铃薯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开花结薯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中央政策性险种补贴比例:

马铃薯:中央45%;省25%;市10%;县5%农户自负15%。补贴资金为中央10.8元;省6元;市2.4元;县1.2元;农户自负3.6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3.红枣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红枣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

2)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3)风灾;

4)雹灾;

5)连阴雨。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地震、地陷;

4)旱灾、低温冻害;

5)病害、虫害;

6)投保时红枣果品本身已有的病害。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红枣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不及时补救、不认真管理,以致加重灾情造成损失扩大的部分;

3)保险红枣在生长期间内的自然损耗;

4)为救治保险枣树而发生的间接费用;

5)保险红枣因种植于河滩地、警戒水位线以下地区及行洪、滞洪区域内导致的损失;

6)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红枣造成的损失;

7)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金额800/亩,费率:8%,保费64元。按全县红枣种植面积10万亩计算。省级补贴比例40%;市级补贴比例10%;县级补贴比例10%;农户自付比例4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64万元。(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红枣不同生长时期最高赔偿限额

月份

每亩最高赔偿限额

4

每亩保险金额×20%

5

每亩保险金额×30%

6

每亩保险金额×50%

7

每亩保险金额×70%

8

每亩保险金额×80%

9-10

每亩保险金额×100%

4.核桃保险

保险责任: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雹灾;

3)霜冻。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病虫害。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核桃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果品各种间接损失;

2)为救治保险核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核桃造成的损失;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不及时补救、不认真管理,以致加重灾情造成损失扩大的部分;

5)人为破坏、砍伐、盗窃造成的损失;

6)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金额600/亩,费率:8%,保费48元。按全县核桃种植面积5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168万元。(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核桃不同生长时期最高赔偿限额

月份

4

5

6

7

8

9

比例

60%

65%

75%

85%

90%

100%

5.苹果保险

保险责任: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雹灾;

3)低温冻害。

保险金额1000/亩,费率:4%,保费40元。按全县苹果种植面积1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28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苹果不同生长时期最高赔偿限额

月份

每亩最高赔偿限额

4

每亩保险金额×20%

5

每亩保险金额×30%

6

每亩保险金额×50%

7

每亩保险金额×60%

8

每亩保险金额×80%

9

每亩保险金额×100%

6.小杂粮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小杂粮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雹灾、冻灾;

3)旱灾、病虫害。

保险金额280/亩,费率:7%,保费19.6元。按全县小杂粮种植面积6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82.32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各类小杂粮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表

品种

不同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谷子、糜子、莜麦、荞麦、大麦、燕麦、高粱、藜麦等

秧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30%

拔节孕穗期

每亩保险金额×50%

抽穗开花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灌浆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大豆(黄豆)、绿豆、小豆、黑豆、豌豆、扁豆、蚕豆、红芸豆等。

秧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现蕾开花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荚完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胡麻

秧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现蕾开花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7.中药材保险

保险责任:

1)暴雨、洪水、内涝;

2)风灾、雹灾、冻灾、旱灾、雪灾;

3)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

4)病虫害。

保险金额800/亩,费率:6%,保费48元。按全县中药材0.1万亩,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3.36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移栽成活至根膨大/茎拔节期前

每亩保险金额×40%

根膨大/茎拔节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8.蔬菜大棚保险

保险责任:

1)火灾;

2)暴风、暴雨、冰雹;

3)雪灾、冰凌。

保险金额10000/亩,费率:5%,保费500元。按全县蔬菜大棚200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7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9.玉米收入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价格下跌或产量降低导致保险标的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收入(每亩保险金额)。

实际收入是指约定上市期的每斤平均收购价格与每亩平均产量的乘积。

(2)由于自然灾害导致保险标的发生5亩以上(含)连片全损,且因季节原因无法重播。

保险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550/保险费率10%,保费55/保险费计算公式: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保险费率。按全县三类户玉米2万亩计算,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77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10.辣椒种植保

保险责任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

(二)泥石流;

(三)椒疫病、辣椒炭疽病、辣椒根腐病、辣椒枯萎病、辣椒青枯病、辣椒软腐病、辣椒病毒病、蚜虫、烟青虫、茶黄螨。

保险金额1000/亩,费率:7%,保费70元。按全县中药材0.5万亩,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实际补贴按实收保费计算,预计县级保费补贴24.5万元。(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

生长期

赔偿比例

移栽后至移栽后一周(不含)

30%

移栽后一周至开花(不含)

50%

开花至最长果长1cm(不含)

70%

最长果长1cm至成熟

100%

B.养殖类保险

1.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猪丹毒、猪肺疾等疾病造成的损失;保险金额1500/头,费率6%,保费90元。县级补贴比例2.5%600头计,预计县级保费补贴1350。(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保费减免)

中央政策性险种补贴比例:

能繁母猪:中央50%;省25%;市2.5%;县2.5%,农户自负20%。补贴金额为中央45元;省22.5元;市2.25元;县2.25元;农户自负18元。

2.奶牛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口蹄疾等疾病;保险金额8000/头,费率7%,保费560元。县级补贴比例2.5%10头计,预计县级保费补贴140。(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保费减免)

中央政策性险种补贴比例:

中央50%;省25%;市2.5%;县2.5%,农户自负20%。补贴金额为中央280元;省140元;市14元;县14元;农户自负112元。

3.育肥猪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口蹄疾等疾病;保险金额800/头,费率5%,保费40元。县级补贴比例2.5%4000头计,预计县级保费补贴4000

中央政策性险种补贴比例:

育肥猪:中央50%;省25%;市2.5%;县2.5%,农户自负20%。补贴金额为中央20元;省10元;市1元;县1元;农户自负8元。

4.肉牛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牛结核等疾病;保险金额5000/头,费率4.5%,保费225元。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500头计,预计县级财政补贴78750

5.肉驴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牛结核等疾病;保险金额5000/头,费率5%,保费250元。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1000头计,预计县级财政补贴175000

6.圈养羊保险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炭疽病、口蹄疫等疾病;保险金额700/头,费率10%,保费70元。县级补贴比例70%,农户自付30%,按10000头计,预计县级财政补贴49万元。(牵头部门:县畜牧发展中心)

四、保险经办机构

中国人保财险永和支公司、太平洋永和支公司、国寿财险永和营销部。

承保区域:中国人保财险永和支公司为桑壁镇、望海寺乡南庄片区、坡头乡农业保险并承保综治保险。太平洋永和支公司为乾坤湾乡、楼山乡农业保险并承保独生子女父母大病保险、辣椒种植保险、玉米收入保险、圈养羊保险。国寿财险永和营销部为望海寺乡打石腰片区、芝河镇农业保险。全县除上述太平洋永和支公司、国寿财险永和营销部承保保险业务以外承保项目均由中国人保财险永和支公司承保。

所有承保公司不能跨区域承保,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财政补贴及下一年度承保资格。

五、工作流程

  永和县农业保险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 确定投保险种、承保公司和财政补贴标准

每年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确定投保险种、承保公司和财政局补贴标准,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下发文件并开始实施。

(二) 确定投保面积

1.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以村委为投保单位逐户申报核实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并附土地确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如属于承包土地,需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开荒土地需村委出具证明并附复印件,玉米面积由农业农村局出具玉米种植面积为参考),完整准确填写投保清单(脱贫户与非贫困户分开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参保地块的四至,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农户签字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要电话告知本人,经本人同意后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签并做好记录。有异议的进一步逐一进行核实,无异议后,村委承办人、村委主任或村支书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次核实投保亩数及脱贫户身份,确保应保尽保及脱贫户身份正确,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乡承办人、乡镇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承保公司(如有跨区域承保现象,乡镇不允许予以盖章);承保公司送交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核实脱贫户三类户中的非贫困户身份。

2.聘请第三方审计。第三方根据承保公司收集的资料对农户参保亩数和金额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抽查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

3.红枣投保如有撂荒、不进行管护现象,保险公司将不进行承保,由第三方评估鉴定红枣地管护情况,并出具报告。

(三) 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各牵头部门凭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申请财政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四) 理赔

    1.报案环节

各乡镇以村委为单位在发生险情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案。报案时说明受灾类型,受灾面积。并留取报案人信息及电话。

2.查勘定损环节

现场查勘应在接报案后24小时内开展。查勘人员接到现场查勘通知后,应及时与报案人或地方职能部门取得联系,赶赴现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难以按规定时间到达时,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到达现场后及时确定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受灾面积、损失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记录在案,根据保险标的生物特性以及条款约定,设立合理的观察期(观察期具体时间长短要根据标的种类、灾害性质和损失情况等确定),待作物在约定时间内恢复生长后再聘请公估机构、技术专家或其他中介机构对受灾农户通过抽样的方式测定。抽样定损范围应覆盖受灾乡镇的每一个报损的行政村。每个村应按轻、中、重三种损失类型,分别设置至少一个随机抽样点,再在抽样点中采取随机、等距、梅花式等取样方法,根据灾害类别、损失情况及实地条件选取样本,测定损失程度,进行定损,并根据条款确定损失数额。

3.理赔数据公示

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不少于3天的公示,查勘定损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在当地村委会等公共区域向被保险农户公示出险日期、出险原因、标的名称、被保险人、标的地点、投保数量、损失数量等内容,并留存公示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拍摄要求清晰、有拍摄日期、反映公示地点。

4.第三方审计报告

1)审核赔款理算方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形成到户的理算清单,并按规定的时间(不少于3日)、地点(村、组)进行公示;

2)审核赔偿项目是否准确合理;

3)赔款实行零现金转账直赔到户,通过被保险人社保卡支付赔款(唯一指定赔款账户),确保将保险赔款足额发放到被保险人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县畜牧中心、县林业局、县民政局、人保财险永和支公司、太平洋永和支公司、国寿财永和营销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组,负责全县一揽子综合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推动工作。

(二)保险工作涉及范围广,具体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及承办机构要切实提高开展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农业产业基地及种植户积极投保,推动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财政局根据本实施办法,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工作,确保保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四)保险经办机构要从助力政府乡村振兴、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加强保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合政府做好承保工作;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地开展理赔工作,保障投保的种、养户在灾后能够得到及时赔偿,尽早尽快恢复生产;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投保的种、养殖户做好灾害预防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网络、人才、技术等综合优势,推动我县种、养业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图解】永和县2022年“一揽子”综合保险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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