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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09
文     号: 永政办发〔2022〕30号 发布日期: 2022-05-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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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

永和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6·13”事故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系统性思维整体推进和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用两年的时间,开展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燃气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

(二)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三)加大无证汽车加气站监管力度。2022年年底前,对无任何手续的非法、违法汽车加气站、一律拆除相应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彻底予以取缔;对因手续不全、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加气站一律予以关停整顿,加快手续审批办理,加强驻站监管,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取缔。

(四)加大液化石油气使用充装环节安全监管。2022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监管台账,督促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双向签订《安全用气合同》,对充装环节加强监管。

(五)加大居民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监管力度。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宣传、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加强对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

(六)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2022年7月底前,各燃气经营企业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七)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2022年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在全县范围内全力清收使用超设计年限(新标8年)未经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超出检验周期(50公斤3年、其他规格4年)未经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包括跨区域配送的钢瓶、无证经营企业或个人钢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将罐装瓶转移到外地充装、将罐装瓶翻新改造和瓶对瓶过气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的充装点、代充点及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翻新和过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充装的充装点。严厉打击充装和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混合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打击其他存在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的行为。

(二)全面清理违章压占。要对违章压占燃气管网及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档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健全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的建(构)筑物,保障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三)全面规范建设管理。要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强化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四)严格经营许可管理。要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县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县燃气主管部门现场踏勘意见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县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全面加强巡检监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重点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燃气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六)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要强化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要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持续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强化燃气终端用户安全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党组成员(冯局长)副组长,成员由燃气办主任担任,负责统筹做好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燃气办,办公室主任由燃气办主任兼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工作专班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县住建局燃气办要加大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抓好隐患整改。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办结销号。

(四)强化安全宣传。建立全市统一的“12319”燃气报警电话,将服务范围扩大至使用燃气的农村地区,第一时间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应知应会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强化居民用户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永和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 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清收监管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永和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长:李占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慧亭    县政府办主任

周长斌    县住建局局长

员:薛永明    县工信局局长

冯海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佼晟    县交通局局长

王志刚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教科局局长

靳荣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秦瑞鹏    芝河镇镇长

   桑壁镇镇长

高剑锋    坡头乡乡

           望海寺乡乡长

路立罡    楼山乡乡长

   乾坤湾乡乡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冯其昌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永和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冯其昌同志兼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政策解读:【图解】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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