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永和县2023年空气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24
文     号: 永政办发〔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提升永和县空气质量,现将《永和县2023年空气质量提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4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县2023年空气质量提升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29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临汾市2023年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暨综合指数稳定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步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夏季O3污染防控、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散煤整治等重点工作内容,强化区域协同治理、NOxVOCs协同减排、PM2.5O3污染协同控制,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完成下达我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约束性指标,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努力争取性目标。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进度

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体量,为转型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达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2.实施O3污染综合防治。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加油站、干洗店、涉喷漆汽修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治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今年O3浓度稳定下降。(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大气办有关成员单位)

3.开展秋冬季综合整治。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对涉气工业、生活、移动、面源实施严格管控,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减轻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大气办有关成员单位)

4.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实施两断三清,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等)

(二)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5.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坚决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6.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清洁取暖提质扩面工程;将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对区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的重点地段纳入改造范围,进一步扩大禁煤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回头看全面评估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但不能稳定运行、散煤复烧问题突出的区域,主要是大型站小区、药家湾、河口路等,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减少炉窑污染物排放。推进砖瓦行业综合治理,在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不得投入生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9.开展锅炉整治回头看开展新一轮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5月底前对燃煤、燃气、醇基锅炉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一轮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动态清零;对未达标排放的各类锅炉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检查保留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情况,对未安装、联网的责令停产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10.严格车辆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标准,新购置的优先采用电动能源,做不到的必须采用国四标准,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未编码登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71日起,全面实施轻型、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1.优化柴油货车通行线路。合理优化中重型货车运输通行路线和时间,加快推进永和县绕城公路建设,争取早日通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12.常态化开展重型车辆联合执法。完善交通运输、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尾气排放达标等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拆除改装尾气净化装置、修改破坏OBD数据行为。强化门禁系统建设,重点用车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安局交警大队)

13.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加强油品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加大生产、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生产、销售非标油品行为依法严查,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深化城市环境治理结构调整

14.严格城市道路清扫。深入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完善扬尘污染控制考核机制,严格实施城市道路和重点公路以克论净考核;探索开展集中清扫大区域管理,统一区外环道路清扫保洁责任主体,优化清扫模式、确保清扫效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路段;配合单位:各乡镇)

15.强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6.持续整治区餐饮油烟。持续开展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减少区低矮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17.持续开展三清零8月起,全面开展散煤、柴禾、燃煤设施三清零工作,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

18.持续开展露天禁烧。持续开展秸秆、生物质、垃圾等露天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五)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管理能力

19.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空气质量监测乡镇站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20.持续开展调度工作。不间断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调度工作,督促各乡镇直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压低污染高值,缓解污染过程。(牵头单位:县大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提升计划要求,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大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督帮扶。相关部门要加强主动服务,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要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管以及卫星遥感等手段,加强远程监督,既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又做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要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不落实污染整治管控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重点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及上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约谈、督办。

(四)注重宣传引导。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强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引导,积极报道对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鼓励人人参与大气污染整治,凝聚全社会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合力攻坚、共同治污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强化媒体监督作用,安排专人跟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跟踪涉气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政策解读:图解:永和县2023年空气质量提升计划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32020000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