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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24
文     号: 永政办发〔2023〕33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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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4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落实省环委办和市环委办《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重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攻坚行动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从工作情况来看,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颗粒物重点是PM10浓度仍处于高位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是导致夏季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柴油货车污染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是氮氧化物NOx排放的重要来源,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03污染影响较大,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的重要性,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空气质量整体提升,为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O3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秋冬季聚焦颗粒物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03、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科学确定攻坚重点地区、对象、措施;严格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反对一刀切”“运动式攻坚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运输等领域清洁低碳水平,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应对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颗粒物和03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部门协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地。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颗粒物和0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0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三、推进重点工程

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将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展分散、低效煤炭综合治理。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NOx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油品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高质量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严把治理工程质量,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现象,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环保公司和运维机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安全防范工作。

四、夯实基础能力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颗粒物03协同防控,构建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监管、科学评估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稳定运行;对排污单位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的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公开一批人为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围绕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精准、高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在油品、煤炭质量、含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对环保信用等级较低的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五、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标志性战役目标任务,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分地区、分年度任务分解,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推动关键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县环委办将对造成以上问责的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将依法依规移交县委县政府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永和县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永和县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3.永和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永和县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攻坚目标

2023年、2024年,重污染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力争稳定控制在1%以内。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攻坚思路

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砖瓦、混凝土拌合等行业和居民取暖、柴油货车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聚焦PM10污染,以秋冬季10次年3为重点时段,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坚持科学研判、协同应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全过程科技支撑,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行动

1.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和锅炉综合治理。推进砖瓦、混凝土拌合等行业综合治理,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工业炉窑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开展供热锅炉综合整治,推进供热锅炉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2.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严格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成省、市下达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持续推进散煤清零。不断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和运营模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式煤改电、煤改气为补充。不断扩大清洁取暖改造范围,持续推进散煤、燃煤设施、柴禾三清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

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报体系,不断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深化重点区域和城市重污染天气来源成因研究。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结合重污染成因分析,系统总结监测预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各环节执行情况和成效,梳理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

5.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10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增加O3预警相关内容,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以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以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为启动条件。鼓励对中、轻度污染和特征污染物开展应对。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6.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每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并落实到位。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业用电量、车流量、卫星遥感、热点网格等远程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效能,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罚,并按规定下调绩效分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附件2

永和县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攻坚目标

2023年,全面完成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低效设施升级改造,03浓度持续降低;到2025年,PM10O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攻坚思路

坚持协同减排、源头防控,聚焦O₃前体物VOCsNOx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N0x减排力度。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汽修、加油站燃气锅炉、采用低效脱硝工艺的工业炉窑等为重点领域,以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管控对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坚持科学监管、提升能力,强化03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完善03VOCs监测体系,提高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精准有效开展03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二、工作措施

1.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县生态环境局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装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的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鼓励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避开高温时段加油。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单位每30天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台账记录;加大露天烧烤问题高发区域和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点位的执法力度,划定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禁止在区域外进行露天烧烤,并要求使用环保型炉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简易氨法脱硝、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炉窑进行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对人工投加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取缔直接向烟道内喷洒脱硝剂等不科学治理工艺。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活性焦等成熟技术。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治理提升行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可通过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展烧结砖瓦、耐火材料等行业炉窑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的炉窑,治理提升一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高、治理效率低下的炉窑,实施清洁化替代一批燃煤炉窑,全面提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5.强化移动源NOx管理减排。加强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环保监管,坚持车、油、路、企统筹,推动重点行业重点用车企业落实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强化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加强新生产车辆达标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合理优化中重型货车运输通行路线和时间,对穿行城市规划区的运输通道实施绕行或改线工程建设,同步优化车辆进出卡口,避开城市建成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区域。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气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加强对本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工程机械的登记编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工程机械油品质量和排放状况的专项抽检抽测。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

6.开展夏季03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修订《永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本地03污染成因和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在03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自主开展夏季差异化减排,编制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清单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季减少开停车、放空等操作,加强设备维护。鼓励企业和市政工程中涉VOCs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避开易发臭氧污染时段。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气象局

附件3

永和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打好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攻坚行动。坚持车、油、路、企统筹,在保障物流运输通畅前提下,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工矿业货物运输通道;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机清洁化推进力度;坚持过程防控,完善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流程管控,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坚持科学防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

二、攻坚目标

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确定的指标,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实际,确定我目标:到2025年,全机动车、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燃油质量持续改善;重点用车企业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全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有效提升;移动源监管联防联控格局初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

1.推进老旧货运车辆淘汰报废。要因地制宜,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20237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2.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替代。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布设,积极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加气设施规划和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加大短途运输、城建物流等特定场景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3.辖区内在用机械编码登记清零。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查工地、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场所未编码机械,做到发现一台、编码一台、管控一台,确保机械类型、数量全覆盖。2025年,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联网工作,做到应登尽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4.严格工地机械使用备案管理。督促本行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或本场所机械投入使用前,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登记报备计划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机械进出场登记,同时建立机械使用管理台账。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5.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按期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每年对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法管控。修订并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控制区内不得使用国三以下不含排放标准、未编码登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民生保障和应急抢险等情形除外。通过入场检测、大户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力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油品使用等,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严厉打击场内作业机械、车辆带病运行,严厉查处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油品质量整治攻坚行动

7.规范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油罐车全部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且确保稳定运行。全面开展油罐车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试点安装和联网工作。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强化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在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加油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抽检频次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频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车用柴油进行溯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

9.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沿线的监督检查力度,取缔无证无照黑加油站),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采取措施防止黑加油站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中石化临汾永和分公司)

强化重点用车企业监管行动

10.健全重点用车单位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用车单位动态管理,督促指导重点用车单位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重点用车单位全部规范建设门禁视频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系统监控视频保存不少于6个月,电子台账等记录保存不少于24个月。规范重点用车单位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对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车辆不得进出厂。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

11.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重点检查重型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对柴油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推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研究实施降低企业和司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负担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中石化永和分公司

12.优化柴油货车通行线路。合理优化中重型货车运输通行路线和时间,对穿行县城规划区的运输通道实施科学绕行,避开城市建成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减少城市道路拥堵和车辆污染影响。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13.加强重型燃气车联合专项检查。相关单位要动态更新辖区内国六重型燃气车保有量、经销商、维修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清单,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持续打击拆卸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重点查处燃气货车超标排放及排放处理装置偷盗、拆除、倒卖等问题。对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维修企业虚假维修或私自拆除盗取倒卖三元催化器、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解读:图解: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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