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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和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10
文     号: 永政办函〔2023〕26号 发布日期: 2023-09-1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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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和《山西银保监局 山西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扶贫办 山西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金融精准服务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脱贫人口能力,特成立永和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李占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冯清泉    财政局局长    

吕晓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小平    人民银行永和县支行行长

王蛇林    临汾金融监管分局永和监管组组长

宋烽旗    农业银行永和支行行长

管元礼    建设银行永和支行行长

郝俊杰    邮储银行永和支行行长

赵宏伟    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人保财险永和支公司经理

杜鹏程    人寿财险永和支公司经理

张耀华    人寿保险永和县支公司经理

    太平洋财险永和支公司经理

秦睿鹏    芝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桑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剑锋    坡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望海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乾坤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陆立罡    楼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专项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讲、需求收集、贷款管理、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专项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晓强、王蛇林同志担任。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督促县财政局、各乡镇、各村委履行相关职责。金融监管组负责协调、督促县人行、各银行保险机构履行相关职责。

部门职责分工

(一)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财政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及时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和补充风险补偿金,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财政局)

(二)加大乡村振兴部门工作力度。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利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系统,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合作。要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产业指导等工作,及时向银行机构提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村振兴局

(三)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对扶贫再贷款可按照规定进行展期,最多展期4次、最长借用至2025年,同时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的差别化准备金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能力,支持银行机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人行永和支行)

(四)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监管部门要指导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和风险防范,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良率高于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不良率目标3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机构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督促银行机构完善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金融监管组)

(五)切实满足有效信贷需求。一是明确包干责任。坚持以镇为单位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应贷尽贷。通过制作公示牌、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确保镇干部、支持对象等清楚知晓、畅通对接主责任银行。二是建立信贷档案。主责银行要全面建立包干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贷需求台账,及时全面记录每户信贷需求、授信、用信、流向、还款等情况。三是及时投放贷款。主责银行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贷户,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努力满足有效信贷需求。四是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和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五是合理追加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各乡镇、各银行机构)

(六)成立协调中心,建立联系站点。镇成立镇协调中心,人员由主责银行、各镇、各行政村相关人员组成;各行政村建立联系站点,人员由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银行机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逐户走访、政策宣讲活动,全面排查、有效对接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贷需求。对有贷款意愿的加强政策辅导和跟踪服务,明确贷款用途和禁止性规定;对未达到授信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做好政策解释并留档记录;对自愿在其他银行贷款的,要充分尊重其意愿并做好后续回访等工作2023911日前更新完成并公布镇级协调中心和村内联系站点。(各镇、乡村振兴局、各银行机构)

(七)充分发挥保险优势作用。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特别是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发展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价格保险等新型险种,力争实现脱贫地区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深入开展大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脱贫人口提供充足风险保障。(各保险机构)

、强化监督

强化联合督导工作财政、人行、乡村振兴金融监管组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常态化督导机制,每个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工作,加大对应贷未贷、违规投放等问题约谈通报力度,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处置,及时评估政策效果,发挥典型引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0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图解:关于成立永和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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