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城区中小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文 号: | 永政办发〔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主 题 词: |
县直各有关部门:
《永和县城区中小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县城区中小学校
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2020〕2号)、《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校外实践活动的通知》(临教基〔2024〕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做好城区中小学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校外实践活动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图书馆、地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社会资源,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让广大家长、学生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利用县城区现有公办教育资源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二)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学校为单位设置课后活动内容和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坚持自愿申报。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校外实践活动,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自愿申报。
(四)坚持公开透明。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的学校所设置的活动项目和内容,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坚持稳妥推进。坚持县级统筹、学校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校际差异等情况,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广度,拓展活动内容,提升中小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对象。课后校外实践活动的对象为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校外实践活动需求的在校学生,要确保有需求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1至2次校外实践活动。
(二)活动时间。活动在县教科局统筹安排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按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一至周五的16:30—18:00进行。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原则上以学期为周期作计划,各学校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参加。
(三)活动经费。中小学校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属于课后服务内容,活动经费收支严格执行《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汾市财政局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教基〔2022〕8号)文件规定,采取财政补贴和收取课后服务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要将公办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活动内容及实践场所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五育并举”的要求,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中小学各学段课程设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求,聚焦“十个主题”,开展课后社会实践活动。
(一)聚焦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1.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东征纪念馆参观实践。丰富中小学生第二课堂文化生活,增长中华传统优秀历史文化知识,普及社会教育活动,提升中小学生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4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人参观实践。
2.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永和县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永和县烈士陵园是为纪念永和攻坚战中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而修建的,是县政府确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永和攻坚”展览,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三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200人参观实践。
3.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参观学习实践。通过学习实践,让中小学生了解国防知识,接受国防教育。(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武装部、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120人参观实践。
4.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黄河蛇曲地质博物馆参加学习实践,让中小学生了解家乡地质地貌、风土人情、特产资源等,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优良品质。(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5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200人参观实践。
(二)聚焦书香校园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5.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图书馆参观学习实践。针对中小学校学生,主要可提供参观学习、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特色阅读推广活动。通过学习实践,让中小学生了解图书馆的服务理念、丰富知识、开阔视野,以“润物细无声”的向导作用达到提高文化修养的目的。(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三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100人参观实践。
(三)聚焦科技创新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6.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气象观测站参观学习实践。通过参观观测场,让中小学生了解常规气象观测知识,包括气温、降水、风、日照、能见度、蒸发、地温、湿度等;通过参观气象台,让中小学生了解天气预报制作过程、气象预报的内容含义,卫星、雷达图的识别等。使同学们了解基本气象知识,提高保护地球大气环境的意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气象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4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150人参观实践。
(四)聚焦劳动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7.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农业生产基地(休闲农业示范点)参观学习实践。利用农业生产基地的特优产业、美丽田园、绿色生态资源,开展“亲近大自然、拥抱新生活”自然科普课堂,听蔬菜、水果等农业知识讲座,观特色种养、田园美景,体验种、管、收等农事劳动,参与生产实践、手工制作、拓展训练等活动,让中小学生体验劳动的快乐和辛苦,体会“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内涵,了解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培养中小学生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奋发向上的精神。(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人参观实践。
(五)聚焦体育美育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8.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文化馆参观学习。参观红色系列展馆,学习有关曲艺、舞蹈、美术、摄影、书画类的创作,以及少儿艺术团的节目教学;学习和传承民族民间工艺品和永和历史文化,参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内容的展览。依托县文化馆现有的艺术活动场地,在亲身实地的体验当中启发和诱导中小学生感知新事物,从而保持对未知世界天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120人参观实践。
(六)聚焦安全科普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9.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参观学习实践。每学期两期,采取专家讲授、情景模拟、案例剖析、组织演练等形式,重点讲解校园、家庭、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应对方法,并在线回答网友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让中小学生零距离感受消防、体验消防、学习消防,在寓教于乐中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人参观实践。
(七)聚焦规则意识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10.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公安局参观学习实践。通过参观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110如何接警、派警,如何及时处理报警电话;县公安局与县教科局推动全县中小学校学生注册使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在线平台”,适时走进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工作模式,让更多的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及如何抵制毒品的禁毒知识;结合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形势,通过多媒体、讲座的方式向学生列举银行卡诈骗、中奖诈骗等诈骗手段。让中小学生近距离感受警营文化,提高青少年懂法、守法、护法的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100人参观实践。
11.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实践。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旁听庭审,让学生感受法庭审判的庄严肃穆,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让学生走上审判席,着法袍、敲法槌,体验法官角色,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审判活动的威严,在心中播下遵纪守法、文明向善的种子。(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民法院、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人参观实践。
12.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人民检察院参观学习实践。参观“未成年人保护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管大厅、新媒体工作室、智慧检察平台。了解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了解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流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人参观实践。
(八)聚焦文明意识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13.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观学习实践。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交通知识进课堂活动,同时带领中小学生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观学习,让中小学生近距离地接触和感受警务工作和警营文化,感受民警们热情为民的服务情怀,从心灵深处树立起对公安交警的尊敬和对交管工作的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以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执行者。(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100人参观实践。
(九)聚焦环保意识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14.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污水治理厂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基地参加学习实践,让中小学生了解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有关知识,增强节水和生活垃圾分类观念,树立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意识。(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100人参观实践。
(十)聚焦中医药文化教育主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15.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到县中医院参观学习中医药文化,了解中华民族中医药文化,接受中医药传承教育。(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中医医院、县直中小学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完整参观大约需要30分钟,一次可以安排50—100人参观实践。
五、组织保障
为统筹领导城区中小学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县直各部门、各学校之间工作的相关事项,成立永和县城区“中小学校课后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于晓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樊 华 县教科局副局长
成 员:马 振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栋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庚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 阳 县文旅局副局长
白海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风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俊斌 县气象局副局长
赵彩钢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 炜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刘俊冬 县武装部副部长
梁艳芳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全忠 县中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副局长樊华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校外实践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县中小学校课后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县教科局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校制定课后校外实践活动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指导各学校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
(二)强化服务保障。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教职工参与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劳务报酬可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
(三)落实安全责任。要完善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工作制度,为课后校外实践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四)强化监督考核。永和县城区中小学校课后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课后校外实践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考评,确保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学校以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名义乱收费。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课后校外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校外实践活动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