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和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商机制》《永和县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
文 号: | 永政办函〔2024〕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永和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商机制》《永和县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和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工作会商机制
永和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商机制(以下简称“工作会商机制”)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工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法制机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工作会商机制的日常工作。
工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工作会商机制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实施方案》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对《实施方案》开展评估,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分歧、重大困难,推动《实施方案》在我县全面落实。
永和县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 (1)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 |
(2)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 | ||
2.大力提升法治能力 | (3)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大讲堂”培训,并组织开展线下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 | |
3.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 (4)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完成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1次。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6月底前 | |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4.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5)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 县司法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配合,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4年底前 |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干部培养、职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 | 2024年8月底前 | ||
5.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 (7)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按照省级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依法治县办牵头,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6.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 (8)按照《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规定,细化量化本部门行政执法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对外公布。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8月底前 | |
(9)推广包容免罚模式,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对外公布。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9月底前 | ||
7.加大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 (10)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8.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 (11)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12)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13)探索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14)探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9.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 | (1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6底前 |
(16)属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由实施部门或牵头实施部门及时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照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相关程序办理。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 | ||
10.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1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县司法局审核后,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行政执法专栏”公布并动态调整。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4年6月底前 | |
11.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 | (18)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经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评估。 | 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4年底前 | |
12.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19)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县级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选定为桑壁镇,对标省级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经验,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 县司法局 | 2024年底前 | |
1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 (20)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确保有序衔接。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21)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22)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问题反映、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1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23)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4年底前 |
15.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2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25)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统计分析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16.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26)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代表本级政府对本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 县司法局 | 2025年底前 | |
(27)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28)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 17.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 (29)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 |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30)打造县乡全覆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31)主动对接应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掌上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 18.加强队伍建设 | (32)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工作背景及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33)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内部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 | 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 | 2025年底前 | ||
(34)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19.强化权益保障 | (3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和明确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36)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底前 | ||
(37)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 各行政执法机关 | 2025年底前 | ||
20.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38)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县级预算。 | 县财政局 | 2025年底前 | |
(39)结合当地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优先做好办公用品、执法场所、制式服装、调查取证装备和执法车辆(船)等基础设施设备的经费保障,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 县财政局 | 2025年底前 |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