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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事故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淅武警部队和基干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统筹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和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16.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承担县防震抗震指挥部日常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和县应急管理局设四个股室: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股、综合监管股、应急救援管理股。局下设两个事业编制单位:永和县防震减灾中心、永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事业编制28名,其中防震减灾中心10名、永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8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部门预算数499.84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49128万元,项目支出367.00万元。2021年预算数146.13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加353.719128万元,增加原因:增加永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0万元。减少原因:本单位公车报废。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3万元,2021年预算11.68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加0.65万元,增加5.57%。增加原因:单位人员调整人员增加。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公用经费项目采购2.50万元、机关运行保障经费项目采购14.50万元、永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采购287.0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4.绩效管理情况:
(1)2022年绩效实施情况:2022年实施绩效管理项目共4个,包括:防震减灾中心人员工资、保险、机关运行保障经费、永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费用,涉及金额367.00万元。
(2)2022年绩效目标情况:全县突发事件项目预案编制费用,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项目,根据《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负责为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年度目标: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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