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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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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险,补充保险的征缴工作,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和医疗待遇支付工作。

3. 对医疗集团和各定点药店的结算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和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属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编制24名,副科级1名。我中心有一个机构,统一发放工资,在职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永和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预算2254100,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

1. 人员工资1517400,人员保险及公积金615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00元,比2020减少了4444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 2021专项资金财政预算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4.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医疗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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