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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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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和县医疗保障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职数3名,我单位有一个机构,统一发放工资,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度财政拨预算收54030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

2021年人员工资385900,人员保险及公积金139900元;2020350787元,增加了175013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新增人员2人以及调资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700元。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4.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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