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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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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为独立编制及独立核算机构,机构数为1个。编制为公共预算单位,共有财政人员48人,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9032700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673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200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2400元,比2020减少47600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车1辆。

2房屋情况:824平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4.绩效管理情况:5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都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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