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政策对象:
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
◆补贴标准:
每人不超过1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及承诺书
4、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劳动合同
5、近半年员工工资表发放凭证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
◆政策对象:
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或者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
5、新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
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就 业创业证号
5、用人单位、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及单位基本情况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困难人员提供困难认
定表
7、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鼓励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补贴15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吸纳就业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业务承揽协议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工资(承揽业务收入)支付凭证等就业证明材料
6、脱贫人口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申请补贴资料:
◆政策对象: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与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吸纳脱贫人劳动力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3、脱贫人口身份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用明细(单)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 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6、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合同、工资发放凭证
场地租赁补贴
◆政策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每年3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7、场地租赁合同
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业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
◆补贴期限: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
◆政策对象: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
◆补贴标准: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助。
◆享受条件:
1、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指从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2、纳税行为,指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申报记录。
3、带动1人以上就业,指除创业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4、缴纳社会保险费,指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存在欠缴行为。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
异)
3、纳税情况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
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4、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5、带动1人以上就业证明(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会保
险缴纳记录)
一次性稳岗补助
◆政策对象:2023-2025年,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助,连续补助6个月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岗补助申请表
2、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3、身份证正反面
4、社保卡复印件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