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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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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2024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和县天天水产一部销售的永和县亿顺达水产批发部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4.10.24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和县天天水产一部销售的永和县亿顺达水产批发部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4.10.24),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和县天天水产一部进行调查。经查,永和县天天水产一部销售的永和县亿顺达水产批发部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4.10.24)共购进3.5kg,货值49元:其中3.1kg为抽检样品,剩余已全部售出。

2、排查整改情况

永和县天天水产一部销售的永和县亿顺达水产批发部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4.10.24)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按要求严格执行食品购进台账记录制度。

永和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复查验收,并要求其于2024年12月6日提交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县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1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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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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