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升散煤管控水平,有效减少燃烧散煤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永和县2022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划定“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其他区域(以下简称“三区”),在全县实施分区管理,强化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区”划定范围
(一)“禁煤区”范围共1.75平方公里
县城建成区内,城东路以西,药家湾新桥以北,西至康谐路、城西路沿线,北至泰山头山脚一带,东北至响水湾电商楼一带(包括原生产资料家属区),西北一侧至G341线交通局及一侧至原县砖瓦厂,以上各路段均包括集中供暖、“双替代”(地质灾害区、棚改区除外)等区域面积约为1.75平方公里的区域。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共2.88平方公里
1.根据城市发展趋势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即按照我县城市规划“Y”字型特征,南至红花沟桥,东北至王家坪村霍永高速口,西北至龙吞泉桥的(除禁煤区以外)区域面积约2.03平方公里。
2.除芝河镇以外的乡镇所在村,即桑壁村(0.19)、坡头村(0.35)、望海寺(0.04)、阁底村(0.19)、南楼村(0.08),面积共约0.85平方公里。
(三)其他区域范围
县域内除“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区域。
二、管控要求
1.“禁煤区”内严禁储存、销售、燃用任何煤炭燃料,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依法进行查处;严禁运煤车辆驶入,违反规定的,由县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芝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禁煤区”居民用户存煤、燃煤用具等进行“清零”。
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单位和经营户燃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居民生活取暖必须燃用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燃料,即:①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37%以下的烟煤或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2%以下的无烟煤(GB—34169—2017);②含硫量0.5%、挥发分12%以下的型煤;③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5%以下的焦炭;④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0%以下的兰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销售高污染民用燃料。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联合依法查处。
3.其他区域居民生活取暖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5%以上的煤炭及其制品;严禁销售高污染民用燃料。
4.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经营户及居民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整治,实现四个“清零”:“禁煤区”内要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实现煤炭及其制品“清零”;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清理,实现高污染燃料“清零”;对其他区域不符合规定煤炭及其制品进行清理,实现劣质煤炭“清零”。各乡镇、村要做好高污染燃料、劣质煤处置工作,采暖期完成清缴。
5.规范现有储煤销售点民用煤管理,禁止贮存和销售硫份超过0.5%、灰分超过15%的不合格煤炭。对销售经营劣质煤、不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的储销煤点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同时,县政府将设置优质煤炭及其制品供应销售点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其他区域居民住户、商户应购买符合规定的优质煤炭及其制品并留存购买票据以备查验;一旦发现劣质煤流入居民用户,追本溯源,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6.严把煤炭运输关口,在县境边界入口设立运煤车辆检查站,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煤区”,严禁没有《质检报告》或不合格的散煤运输车辆进入县境。违反规定的,县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组织实施
永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发改、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集中供热、天然气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禁煤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煤炭的,按照《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没收散煤,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严肃查处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及各类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及各乡镇要对“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边界设立标识牌,并标明相关规定,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单位自行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加强对“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督管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9013308号 网站标识码:1410320001
联系电话:0357-752278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