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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和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 持续强化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及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10余次。围绕相关法规开展学纪学法学规专项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依法治统的理念和素养。
2.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整体工作大局,与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领导班子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指导工作,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
1. 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就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加强监督协作,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例如,为落实省纪委办公厅、省统计局《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县纪委制定印发《关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通知》(永纪函〔2024〕25号);县委组织部已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列入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事项,印发《永和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联审办法(试行)》(永组通字〔2024〕18号);县政府印发《部门统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永政办函〔2024〕6号),进一步规范全县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推进各单位工作沟通协调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县统计局与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办法的通知》。常态化邀请市局执法联组来我县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2. 不断强化五经普数据质量核实检查力度,配合省、市对五经普数据质量事后现场核查。
(三)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针对统计人员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从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点内容及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读。通过集中学习,促使统计人员知法、守法,推动统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统计。
2.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借助“9.20统计开放日”“12·4 宪法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法治宣传节点,在文庙广场开展宣传。通过设立统计法律法规咨询台,发放宣传活页、抽纸、手提袋、围裙等宣传产品,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统计知识,重点介绍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使社会公众与统计“零距离”接触,对统计工作有了更直观地感受和更深刻地认识,营造了“透明统计、亲民统计”的宣传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不足,检查严格程度不够,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曝光力度也需加大。
(二)法治宣传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需要加大力度、拓宽渠道并丰富形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三、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内部监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廉政谈话和督查考核措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及行政人员对依法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苦性的认识,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检查的频率和深度,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和警示。
(三)进一步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统计监督协同机制,形成统计法治建设的合力。
(五)不断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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