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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临汾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司发〔2024〕38 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临司发〔2024〕17 号)要求,参照省司法厅《关于反馈省直有关部门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建议的通知》,结合永和县工作实际,对我县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乡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形成《永和县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永和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永和县人民政府下放桑壁镇、乾坤湾乡、坡头乡、望海寺乡、楼山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以下简称“2张职权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张职权目录》内,行政执法职权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的,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自2024年10月30日起取消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由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只实施《永和县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2张职权目录》里的执法事项,2024年10月30日之前已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仍由乡镇继续办理。
2022年10月31日永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和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永政办发〔2022〕56号)与《永和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永政办发〔2022〕5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永和县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x
2.永和县人民政府下放芝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docx
3.永和县人民政府下放桑壁镇、乾坤湾乡、坡头乡、望海寺乡、楼山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docx
永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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