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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永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职责,也是卫生局的授权执法单位,承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其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承担我县卫生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和批准后有关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组织上述相关单位、机构的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按照县卫生局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县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成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下达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现场检测、抽检任务;协助市卫生局通报监督、检测、抽检结果;对公共卫生重大案件、跨县市区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县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受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承办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属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管理,编制16名,我监督所有一个机构,统一发放工资,在职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本部分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永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547000元。其中:2020年人员工资995974元,人员保险 412578元。2019年人员工资862765元,人员保险389116元。人员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工作人员和1个副高级职称,因此导致人员工资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无增减变动。
(五)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永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878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678元,原因是单位新增两名人员。
1.政府采购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3辆车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4.绩效管理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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